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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钦锐,男,汉族,1949年5月生,安溪人,现任深圳市副市长。1969年1月参加工作,福建省委党校企业党政干部大专班毕业,省委党校大专学历。1969年1月至1975年3月,为海军9090部队文艺宣传队、电影队战士;1975年3月至1989年5月,在福建省厦门市橡胶厂工作,先后任厂团委专职干事、团委副书记,厂办公室副主任、行政科副科长,1983年6月任厂党委副书记,1986年8月兼任厂工会主席(其间,1985年2月至1987年2月在福建省委党校企业党政干部大专班学习);1989年5月至1990年12月,任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员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(副处级);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,任中共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委副书记、区人民政府区长、党组书记;1993年12月至1995年11月,任中共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(1994年2月确定为副厅级);1995年11月至1997年12月,任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县委书记、区委书记;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,任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中共同安区委书记;1998年1月至1999年4月,任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;1999年4月后,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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