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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工作会议精神
2009年7月27日,县志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、编辑会议,认真学习贯彻7月24日召开的县委工作会议精神,并结合修志编鉴实际,提出下半年贯彻意见。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全国第四次、全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县有关会议精神,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县中心工作的要求,认真研究工作思路,牢固树立“立党为公、修志为用”的服务大局、服务中心意识,大力开展方志创新活动,着力提高工作实效。 二是进一步加快《安溪县志》(1991-2007年)编修进度,进一步健全周一修志工作交流制度、分片包干制度,实现编辑与各分志对应部门撰稿人的密切协作,讲究交流方式和沟通方法,实现修志编鉴工作“质量第一、好中求快”,确保2010年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。 三是完成《安溪年鉴》(2007-2008年)征稿和审改稿工作,进一步充实安溪县情资料库网站内容,整理地情县情资料,出版《安溪方志》2009年第1期(总第24期),出版6期以上的《修志动态》,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。 四是继续做好省、市方志委交办的工作,完成《福建60年变迁》安溪部分的撰写工作,协助做好“海西20城志鉴”资料收集工作,做好《泉州月志》安溪部分的稿件上报工作,进一步展示安溪发展变化和精神风貌。 五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做好党建工作,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 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修志编鉴工作辅导机制,继续指导全县各承编单位做好新修、续修专业(部门)志、乡镇志、村居志的编纂工作。 七是抓好与国内兄弟县(市、区)的志书交换工作,开展对台学术交流活动,抓好扶贫挂钩村的相关工作。 八是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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